爆倉是指帳戶權益為負數,這意味著保證金不僅全部輸光而且還倒欠了。正常情況下,在逐日清算制度及強制平倉制度下,爆倉是不會發生的。然而在有些特殊情況下,比如在行情發生跳空變化時,持倉頭寸較多且逆方向的帳戶就很可能會爆倉。
例5:資料如例4,8月11日開盤前,客戶沒有將應該追加的保證金交給期貨公司,而9月股指期貨合約又以跳空下跌90點以1060點開盤并繼續下跌。期貨經紀公司將該客戶的15手多頭持倉強制平倉,成交價為1055點。
這樣,該帳戶的情況為:
當日平倉盈虧=(1055-1150)×15×100=-172,500元,
手續費=10×15=150元
實際權益=124,850-172,500-150=-47,800元
即該客戶倒欠了期貨經紀公司47,800元。
發生爆倉時,投資者需要將虧空補足,否則會面臨法律追索。為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需要特別控制好倉位,切忌象股票交易那樣滿倉操作。并且對行情進行及時跟蹤,不能象股票交易那樣一買了之。因此期貨實際并不適合任何投資者來做。
我們已經知道,當日權益減去持倉保證金就是資金余額。如果當日權益小于持倉保證金,則意味著資金余額是負數,同時也意味著保證金不足了。按照規定,期貨經紀公司會通知帳戶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開市之前將保證金補足。此舉即稱為追加保證金。如果帳戶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開市之前沒有將保證金補足,按照規定,期貨經紀公司可以對該帳戶所有人的持倉實施部分或全部的強制平倉,直至留存的保證金符合規定的要求。
例4:某客戶帳戶原有保證金200,000元,8月9日,開倉買進9月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15手,均價1200點(每點100元),手續費為單邊每手10元,當日結算價為1195點,保證金比例為8%。
當日開倉持倉盈虧=(1195-1200)×15×100=-7,500元
手續費=10×15=150元
當日權益=200,000-7500-150=192,350元
保證金占用=1195×15×100×8%=143,400元
資金余額(即可交易資金)=192,350-143,400=48,950元
8月10日,該客戶沒有交易,但9月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的當日結算價降為1150點,當日帳戶情況為:
歷史持倉盈虧=(1150-1195)×15×100=-67,500元
當日權益=192,350-67,500=124,850元
保證金占用=1150×15×100×8%=138,000元
資金余額(即可開倉交易資金)=124,850-138,000=-13,150元
顯然,要維持15手的多頭持倉,保證金尚缺13,150元,這意味著下一交易日開市之前必須追加保證金13,150元。如果該客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之前沒有將保證金補足,那么期貨經紀公司可以對其持倉實施部分強制平倉。經過計算,124,850元的權益可以保留的持倉至多為124,850元/(1150×100×8%)=13.57手。這樣,經紀公司至少可以將其持倉強平掉2手。